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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儿童数概念的发生起始于对集合的笼统感知。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儿童数概念的获得是从计数开始的。认为反复的让幼儿数数自然就认识了数。这种看法并不全面,强调计数活动在幼儿掌握初步数概念中的作用是正确的,但是儿童数概念的发生并不是从计数开始的。国外一些研究证明,儿童数概念的发生起始于对集合的笼统感知,也就是对数量的模糊知觉。例如2岁孩子虽然还不会点数物体,但却能对两堆不同数目的物体,辨别哪堆多,哪堆少。这种不会说出数目,只能辨别多或少,是对数量的一种模糊知觉(集合的笼统感知),因为这时他们还不能清晰的感觉和区分出集合中的元素,也不会用一一对应的方法逐一计数物体的数量,但这种对多数量的笼统知觉,却是儿童进一步认数的萌芽和必经过程。因此,应遵循这一认识规律,引导幼儿充分的感知集合积累数量的感性经验,并在这过程中感知和区分元素,学会在不说出数的情况下用对应的方法比较集合中元素的数量,以便为计数和建立最初的数概念做好准备。分类活动正式为幼儿建立初步的数概念做准备的一种数学活动。当幼儿把相同的或者具有某一共同特征的东西归在一起进行分类时,也就感知到某一物体的集合,同时在分类活动中,幼儿将一个个物体加以区分和归并,又促进了对集合中元素的感知,在比较两组物体多、少、一样多时,又学习了用对应的方法比较数量。这些都为学会手口一致的数数创造了条件。所以,要学习点数物体的数目,知道数的含义,有必要先学会对物体进行分类。我们也称分类活动和排序活动为数前教育。
其次,分类活动也是发展幼儿思维的途径之一。学前末期幼儿初步理解类包含关系,将有利于提高幼儿思维的概括抽象能力。幼儿要对物体的特征进行分析、比较,才能找到物体之间的异同点,分类活动促进了抽象逻辑思维能力的发展。所以说,幼儿分类活动的过程,也是发展幼儿思维的过程。
因此,我们应充分认识分类活动在幼儿数概念形成和发展中的作用,在幼儿分类活动中提高幼儿掌握数概念和思维发展的水平。
幼儿很早就开始学习对物体进行分类。例如,幼儿学习周围的实物,分别说出它们的名称,以后又识别这些实物具有哪些特征,如颜色、形状、大小等等。幼儿在识别某种实物时,就意味着他在按照某种特征或属性把这种实物同另外一种实物区别开来。因此可以说,幼儿在认识和分辨各种实物的过程中,已开始学习按照某些明显的外部特征对物体进行分类活动。但是,幼儿的分类能力是在认识实物的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由于幼儿的知识经验有限,又受到语言发展的影响,所以,幼儿的分类活动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有明显的差异。
3岁左右的幼儿不能按照某个特征对物体进行分类,一开始,他们在摆弄玩具和物体时,往往先把自己喜欢的物体或玩具放在一起,把不喜欢的物体或玩具扔在一边。以后逐步能按照颜色或大小选择物体或玩具,但是,他们还不能把颜色精确的区分开来,往往把大红,粉红,紫红混在一起,把蓝色,天蓝色黑色混在一起。渐渐的,3岁半到4岁左右可以初步的识别物体的某些特征和属性,也能根据物体的某些明显的特征进行分类。例如,会按照物体的形状来分类,把圆形的图片或玩具放在一起,三角形的图片或玩具放在另一边,或者把自己喜欢的绿色的玩具放在一起,把红色的玩具放在另一边。但是,特征之间的区别必须是明显的。例如,幼儿有时把圆形和椭圆形混在一起。总之,这个阶段幼儿的分类能力还是比较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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